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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九龍城區傑出學生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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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傑出學生選舉經已完滿結束,多謝各位的支持及參與

背景

九龍城區傑出學生選舉自2003年開始舉辦至今已有20年歷史。歷屆九龍城區傑出學生選舉已選出超過320名九龍城區傑出學生,成功將力求上進、致力學習、 發展不同興趣專長及投入社區義工服務的精神向九龍城區學生推廣。
選舉目的是透過褒獎在學業、品行、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有傑出表現的學生,幫助參選學生了解自身的長短處,結識傑出學生們相互學習,接受將來的挑戰。
選舉中,大會亦希望培養參選學生對香港社區服務的熱誠,並強化參選學生對國家的認知、擴闊國際視野。此外,亦鼓勵更多學生能以他們為榜樣,在年輕一輩推廣上進努力、奉獻社會的風氣。

參選

初中組(中一至中三/ 第7至9級/ 第8至10年)高中組(中四至中六/第10至12級/ 第11至13年)二組
需為
九龍城區註冊學校學生并必須經由九龍城區註冊學校校長提名。每所學校校長只可提名一位初中及一位高中學生參與九龍城區傑出學生選舉。校方需於期限前把提名表格連同該學生的文章提交。
如學生曾於過去本選舉之相同組別中獲選為「傑出學生」,便不能參與是次選舉,但曾獲得「優異獎」則可再次參與。

評選標準

獲提名的學生須在品行、學業、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等方面有傑出的表現。評判將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
1. 學生在校內的操行表現
2. 學生的學業成績(包括:校內試或/及公開試)
3. 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的類型、數目及投入程度
4. 學生參與社會服務的類型、數目及投入程度
5. 學生獲得的個人獎項及資格
6. 學生自我挑戰的能力和表現
7. 學生寫作的本屆指定題目的評選文章
8. (決選)學生的決選面試表現

流程

1. 以參選學生之提名表格及學生的評選文章按有關標準從各組的參選學生中進行初步甄選,甄選出學生進入決選面試。
2. 決選面試由評審團進行評審。學生需進行自我介紹及圍繞指定題目進行討論。
3. 按參選者之面試表現和先前提交的提名表格及評選文章於每組各選出十名「九龍城區傑出學生」,其餘獲學校提名的學生,均會獲得「優異獎」。選舉結果將於決選面試約一個月後公佈。
4. 所有獲提名的學生及其家長、校長均被邀請出席頒獎典禮。 「九龍城區傑出學生」得獎者將獲頒發「九龍城區傑出學生」獎座乙個及獎狀乙張;「優異獎」得獎者將獲頒發「優異獎」獎座乙個及獎狀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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